广西新闻网南宁3月2日讯(记者李冠宏)3月2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举行宣传贯彻《广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四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目的是全面贯彻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以下简称:“四早”),对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四早”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解读,扩大政策宣传,提高人们知晓度,增进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健康环境。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主任、党组书记、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廖品琥,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小组成员、文件起草组起草人莫飞宇,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黄兆勇,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防控救治专家组成员、广医院大内科主任、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兼感染性疾病科主任秦志强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一级巡视员、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宣传组副组长梁远主持。

新闻发布会现场。广西新闻网记者李冠宏摄

据了解,“四早”是防控传染病的重要手段。2月25日,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了《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有效推动“四早”落实,印发了《新冠肺炎“四早”技术方案》,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

为贯彻落实国家印发的《新冠肺炎“四早”技术方案》,有效推动“四早”措施落实,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三级应急响应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自治区疫情防控“十严格”系列措施要求,结合广西新冠肺炎疫情特点和发展趋势,在总结前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教训基础上,制定《广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四早”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在国家《新冠肺炎“四早”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四早”的责任主体、工作流程、工作要求。会上,介绍了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早发现。包括:社区、农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场所、流动人口和托幼机构、大中小学校及监狱、精神病院、儿童福利院、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共7个方面疫情早发现,要求社区、村屯、企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等切实加强对本地居民特别是流动人员的排查、登记和管理,以尽早发现可疑患者,为下一步的早报告提供前提条件。

(二)早报告。包括:病例监测报告,突发事件的发现与报告,社区疫情监测报告,单位和个人监测报告共4个方面的早报告,鼓励单位和个人发现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三)早隔离。各地各单位应当按自治区有关方案要求设置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后,必须立即采取隔离措施。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拒绝配合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中乙类甲管条款,可强制执行。

(四)早治疗。各医院,并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规范做好患者转运和收治,坚持“四集中”原则(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统筹调动辖区内医疗资源,在出现病例后,医院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推进医疗救治关口前移,提早提供医疗服务;要加强对轻症患者的医疗救治,减少轻症向重症的转化,重点加强重症病例及养老、救助、儿童福利、精神卫生医疗等机构场所和重点人群已感染患者的救治,降低病死率。

扎实推动《实施方案》落实到位

会上指出,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每一个人都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四早”各项防控工作,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确保每项工作、每个区域、每个环节责任到岗,压实到人;社区(村屯)、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经营单位、托幼机构、大中小学、监狱,精神病院、儿童福利院、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要构筑新冠肺炎的第一道防线,全面加强人员特别是流动人口的管理,对发现的可疑人员和重点人群,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及时、科学、规范处置疫情,加强病例救治,有效防止疫情发生蔓延。

做到社区和农村疫情早发现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黄兆勇介绍,社区和农村确实是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点和难点,也是聚集性疫情的多发地。截止3月1日,我区共发生50起聚集性疫情,涉及病例数例,占全部病例58.73%(/)。其中发生在社区和农村的有49起,占98%。对于如何做好社区和农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早在1月25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社区动员能力,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控制疾病传播。同时,强调了各县(区)党委政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的保障责任。2月12日,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即社区疫情防控“十严格”和农村疫情防控“十严格”,里面有具体要求。

做好社区和农村新冠肺炎疫情早发现,一是严格实行社区(村)、单位管理,全面摸清人员底数,及时掌握相关人员健康、外出、就学、工作、旅游、走亲访友等情况,分类建档,实现精准管理。低风险地区社区(村)、单位的业主及承租户经检测体温正常后,可自由进出。非本社区(村)、单位人员凭健康码或健康证明,在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按要求及时处置。对来自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的区外人员及区内中风险地区无健康码或健康证明(经核实)的人员,实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二是继续做好联防联控。服从县(区、市)统一指挥,不得拒绝外出后的人员返回。充分发挥老人、妇女组织在发动群众、熟悉邻里、柔和心细等方面优势,开展宣传教育、上门排查、心理疏导、关爱帮扶等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专业作用,落实好流行病学调查、预检分诊转诊等工作。三是严格密切接触者管控和发热者管理。对社区(村)、单位内居民已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一律送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排查发现的发热患者,医院的发热门诊进行诊治。

多措施保证新冠肺炎早治疗

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防控救治专家组成员、广医院大内科主任、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兼感染性疾病科主任秦志强介绍相关情况介绍,早治疗强调推进医疗救治关口前移,提早提供医疗服务。早治疗就是“应收尽收,应收早收”。新冠肺炎一旦确诊,立即在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广西各县市都有新冠肺炎收治定点医疗机构,可以保证新冠肺炎病例能够得到及时治疗。对于需要转送到自治区定点医疗机构集中治疗的新冠肺炎病例,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会安排专车运送。新冠肺炎病例一旦入住定点医疗机构后,临床救治专家和一线医务人员会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印发的最新版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给予积极治疗。早治疗就是要防止新冠肺炎病例传播其他人群风险,防止轻型、普通型转重型,防止重型转危重型,降低危重型病死率,促进患者尽早康复。目前,广西尚未治愈的新冠肺炎病例都在定点医疗机构积极治疗之中。

公众一旦感觉自己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首先自行检测体温,也可以拨打咨询,或者通过“健康八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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