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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16日,李沧区报告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住青山绿水小区(黑龙江中路号),系在集中隔离酒店核酸检测时发现,是3月13日我区报告的确诊病例(简称病例1)的父亲,为病例1的密接者。目前该无症状感染者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现将该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治疗前的主要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3月8日至3月11日,每日6:30至8:00步行到嘉凯城时代城翡翠赏小区(黑龙江中路号)健身器材小广场及卧龙湖公园健身散步。日常活动主要在青山绿水小区与嘉凯城时代城翡翠赏小区(病例1住处),多次光顾青山绿水小区北门第一家小超市(无名)、“心连心”超市及超市对面烟酒商行。

3月11日,病例1于23:45返回青山绿水小区家中居住。

3月12日,6:00左右从家中步行到嘉凯城时代城翡翠赏小区健身器材小广场健身;6:30步行至卧龙湖公园散步,8:00步行返回家中,全程均佩戴口罩。15:00-16:00与病例1到青山绿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门口和商品房4号楼的核酸检测点采样,采样完毕后步行回家,再未外出。

3月13日,因与病例1密切接触,凌晨2:00按防疫要求由专车从家中转运至隔离酒店集中隔离。

目前已追踪到该无症状感染者涉及的风险人员,均已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请在3月8日-12日去过上述场所的人员,及时向所在单位、社区报备,配合落实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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